“喂,是生态环境部门吗?我要举报企业偷排废水!”

中国环境 发布时间:2023-07-03 15:49:49
“喂,是生态环境部门吗?我要举报企业偷排废水。”今年5月4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与信访科办公室的宁静。
 
科长张彪儿详细询问企业名称、偷排时段、偷排方式等关键信息后,立即向支队领导汇报。经过连续两个晚上蹲守,企业利用软管通过雨水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这是今年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信访举报查处的第四起环境违法案件。
 
近年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通过信访问题推进精准执法工作机制,积极畅通群众环境投诉渠道,充分挖掘群众投诉举报中的“金矿”,精准执法,回应群众关切。
 

畅通渠道架起“连心桥”,做到有呼必应

 
“这家汽车喷漆店气味困扰我们很久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办。后来从亲戚那里听说有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了投诉电话。没想到,不到半个小时,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就过来调查了,并要求喷漆店立即进行整改。他们还留了电话号码给我,让我有情况就打电话给他们。我们的烦恼一下子就得到了彻底解决。”日前,家住抚州市西湖明珠小区的张女士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说。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坚持畅通和拓宽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完善微信公众号、12369、12345等全方位受理体系,做到有呼必应,做实做细信访处置工作,架起了一座座生态环境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今年以来,抚州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320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环境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我们始终把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拓宽和完善信访举报渠道,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在介绍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时如是说。
 

分类梳理挖掘“金矿”,做到精准执法

 
“我举报企业擅自关闭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抚河里突然出现很多死鱼,希望你们来调查一下……”
 
“最近,晚上我老是闻到一阵刺鼻的气味,请你们能尽快来处理……”
 
每天,张彪儿都要收到来自各信访平台的许多信息,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要一一解释清楚;对涉嫌一般环境违法的,要及时转交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于涉嫌重大环境违法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
 
据悉,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始于群众诉求,终于群众满意”为导向,把环境信访与监管执法有机融合,将其作为查找环境违法线索的“金矿”,做到精准执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今年6月,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信访举报共查处4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270万元。其中两起涉嫌污染环境罪,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
 
“随着时代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更加深刻,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愿景更加向往。所以,我们要用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线索,精准打击环境执法行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祝志辉告诉记者。
 

开展处理后复查,做好信访“后半篇文章”

 
在严格执法、坚守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用心做到宽严相济,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你们同意我公司分期缴纳罚款,让我们企业缓了一大口气。”某采石场负责人在拿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分期缴款通知书》时向执法人员说。
 
今年1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执法人员查处了这家企业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8万元。
 
执法人员了解到企业刚投入生产,产品的市场价格就跃入低谷,入不敷出,便主动告知企业在法定时限内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并最后达成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罚款执行协议,约定企业当月起按月缴纳罚款,在6个月内缴清。
 
同时,还主动帮企业联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的相关专家咨询重新验收事宜,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为提高环境信访件办理质量,确保信访件处理到位,防止问题死灰复燃,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复查制度》,要求对信访件反映的环保问题在处理完成后30日内开展复查。
 
“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只是开始,罚款也不是我们执法的目的。”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表示,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除了要履行监管执法的义务外,还应主动帮扶企业,积极了解和解决排污单位在污染物稳定达标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降低环境信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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